比较高检、公安部依法惩治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壹〗、月14日,某县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对丁某某立案侦查。3月31日,公安机关对丁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近来丁某某处于愈后隔离观察期,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追诉。

〖贰〗、河南隐瞒出境史的郭某鹏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该案例被比较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列为依法惩治涉境外输入型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之一。案件经过 出境行程:郭某鹏,1990年7月出生,某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住郑州市二七区。

〖叁〗、比较高人民法院依法惩处导致疫情输入和反弹的犯罪行为,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司法保障。具体措施与核心内容如下:典型案例聚焦高风险行为4月15日比较高法发布的第三批8个典型案例,均涉及故意隐瞒出入境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拒不执行隔离规定等行为。

〖肆〗、该事情确实做不得,公安机关会依法严查隐瞒疫情相关行为。具体分析如下:已有案例表明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北京市公安机关已对一名登机前服用退烧药、隐瞒病情登机入境的旅客,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这一案例直接证明,对于隐瞒疫情、逃避检疫的行为,公安机关会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追究法律责任。
〖伍〗、境外输入瞒报可能面临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依法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陆〗、法律依据:2020年2月10日,比较高法、比较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意见》,对拒绝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宝丰法院党员干部积极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宝丰法院积极响应县委组织部号召,选派13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举措及成效如下:服从统一调配,落实值班安排下沉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统筹管理,严格遵守防疫值班制度,主动参与“三无社区”(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防控工作。
月28日上午,宝丰县人民法院召开“府院联动”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府院联动”工作取得的成绩,包括行政审判、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多方面成果。参会人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亚鹏,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立参加发布会。河南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应邀参加。
0月26日上午,平顶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一行到宝丰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对宝丰法院工作提出多项要求。参与调研人员平顶山市中院方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一行。宝丰法院方面:党组书记、院长沈伟轩,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正栩参加调研。
阳曲县人民法院静默期间暂停线下诉讼服务
〖壹〗、阳曲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静默管理期间暂时停止线下诉讼服务的通告为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临时静默管理期间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当前属地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阳曲县人民法院决定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窗口并停止线下诉讼服务。
〖贰〗、阳曲县人民法院关于有序开放诉讼服务场所和恢复线下诉讼服务的通告为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放线下诉讼服务场所,恢复线下诉讼活动,现通告如下:自2022年11月3日起,阳曲县人民法院开放线下诉讼服务场所,恢复线下诉讼活动。
两高联合有关部门发二文确保战“疫”顺利进行
〖壹〗、比较高人民法院、比较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发布了两份重要文件,分别是2月6日联合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2月7日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秩序的通知》。
〖贰〗、“两高”通过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了对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惩措施,包括定罪量刑标准及具体行为认定,以维护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布背景与目的 党的二前十提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要求。
〖叁〗、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国新冠期间法院正常上班吗
中国新冠期间法院并未完全停止工作,而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了相应调整,正常开展部分工作并采取灵活措施保障司法服务。开庭工作调整在开庭方面,受疫情影响,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法院也可依法决定延期开庭,不过需提前告知当事人。承办法官对于受疫情影响的案件,可视情况办理审限中止、延长手续。
正常。通过查询相关公开信息,疫情已经全面放开。
西宁城北法院上班了。通过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按照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人民法院工作实际,自2022年9月6日起,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恢复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等接待群众场所的各项工作。
秦皇岛法院疫情原因停止办公了。通过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秦皇岛法院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无法正常进行工作,已经停止办公。
关于2021年8月份工资,陈某未能到岗系疫情导致,应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公司需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最终判决公司支付陈某2021年8月份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合计四万余元。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开展在线庭审,一般应当在法庭内进行。因疫情防控需要,法官确需在其他场所在线开庭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同意,并保证开庭场所庄重严肃、庭审礼仪规范。









